索引号: | 11370826004334956B/2023-042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会议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人社局局长办公会2023年第13期 |
||||||
|
||||||
12月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向阳在局机关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一次性补缴三年以上养老保险情况的汇报。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企业申报办理一次性补缴三年以上养老保险共65人次。 其中,山东微山湖酒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欢城煤矿(二)、山东宜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微山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微山湖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欢城煤矿(一)、山东霓虹王电子有限公司、济宁市医药(集团)总公司微山分公司、微山县一木家具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申请补缴59人养老保险,累计补缴超过三年,材料齐全,符合补缴条件。 山东微山湖经贸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补缴宦建军养老保险,累计补缴超过三年,无工资证明材料;山东省微山县水产供销公司申请补缴张建春养老保险,累计补缴超过三年,无工资证明材料;微山县塑料网具厂申请补缴陈莉、李晴、张洁、康庆华4人养老保险,累计补缴超过三年,无工资证明材料。因以上3个单位均属困难企业,以上6人可不提供工资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规定,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以上65人次的补缴申请。 会议原则同意以上汇报,会议要求: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好线下联审制度,细致审核社保补缴申报材料,排查比对疑点数据,坚决杜绝材料造假,确保材料齐全、有据可查,按规定程序进行养老保险补缴工作。 二、听取局养老工伤保险科关于11月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情况的汇报。 2023年11月,共收到企业和个人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4人。 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苏树令、沈光常等10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0人属于井下;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申报李法田、褚衍东2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2人属于井下作业、特繁;微山县第二水泥厂申报范广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其从事人力装运工,属于特繁;山东省微山县化工厂申报刘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其从事车间分析化验工、乙二醇乙醚合成工,属于有毒有害。根据劳人护〔1985〕第6号文规定,上述14人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以上14人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会议原则同意以上汇报,会议要求:局养老工伤保险科要严把特殊工种材料审核关,细化审核申报流程,认真辨别申报材料真伪,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有序开展。相关申报材料经局分管负责同志审阅签字后,上报市局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材料留存归档工作。
出 席:田向阳、朱 峰、张雪琴 列 席:陈庆波、刘 灿、张 萍、张 琳、郭 芳 李程鹏、吴开峰、孙 鹏、郑 强、庄 洋 慈鹏旭、卢大朋、刘 杰 请 假:朱 磊(公差)、张鲁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