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当事人名称(姓名)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处罚日期 |
1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微山县夏镇金余书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 1.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侵权盗版图书25本。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03-14 |
2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3号 |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 | 微山县欢城镇博悦文体商店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 1.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非法出版物108本。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03-16 |
3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2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 微山县夏镇数码文具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 1.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侵权盗版图书30本。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03-16 |
4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4号 | 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使用相关成为和标识 | 枣庄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微山营业部 | 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5-24 |
5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5号 | 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微山县万佳网络丽华加盟店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8月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三十一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5-12 |
6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6号 | 为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 | 微山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 | 1.警告;2.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6-6 |
7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7号 | 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微山县乐享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8月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三十一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6-1 |
8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8号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桃子量贩ktv(微山县夏镇清坡娱乐店)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捌仟肆佰肆拾叁元整(28443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6-9 |
9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09号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微山县滕辉网吧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8月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三十一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6-29 |
10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0号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微山县蚂蚁电竞科技网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8月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三十一条 | 1.警告;2.罚款(2000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7-5 |
11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1号 | 未验证、核查《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 微山县恒信彩印有限公司 |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 1.警告;2.罚款(10000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7-19 |
12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2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处罚 | 微山县付村街道博雅书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 1.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出版物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7-19 |
13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3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处罚 | 微山县傅村如是书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 1.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出版物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7-19 |
14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4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处罚 | 微山县韩庄镇塘湖志远商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 1.警告;2.罚款(2000元);没收侵权出版物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8-18 |
15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5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处罚 | 微山县韩庄镇鹏远书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 1.行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出版物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8-18 |
16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6号 | 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处罚 | 微山狼行天下车友俱乐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 罚款(10000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9-1 |
17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7号 |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 | 微山县鹏华文化用品店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 1.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非法财物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8-18 |
18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8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处罚 | 微山县韩庄镇裕杰文体用品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 | 1.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出版物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8-18 |
19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19号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娱乐场所) | 微山芒果休闲娱乐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1.警告;2.罚款(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9-6 |
20 | (微)文综罚字〔2023〕F-000020号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 蓝海豚家庭娱乐中心(林华静)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 1.没收违法所得;2.责令关闭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8-31 |
21 | (鲁济微)文综罚字〔2023〕F-000022号 | 在线旅游经营者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 | 济宁椿湫国际旅行社微山营业部 |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 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1.警告;2.罚款(500元) |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