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579375046G/2023-039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议题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对微山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听取关于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汇报

来源: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14: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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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近年来,我县按照《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

二、议题目的

梳理我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的成效及困点、难点,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计划,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按照“属地主抓、部门联动、行业主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原则,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三、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印发《微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积极行动、靠前作为,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定期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督导台账;注重各项分类制度和指导意见的编制,通过OA系统和工作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推送垃圾分类的及时规范、垃圾分类的相关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以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微山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制定了校园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构建了“属地主抓、部门联动、行业主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分类投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新河公园建成了我县首个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充分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街道灯箱、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垃圾分类知识进湖区、进社区等活动。县教体局开展了垃圾分类进课堂、“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活动,倡导家长参与、支持垃圾分类;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积极利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三)抓好示范引领,实现分类收集。目前我县城区公共区域所有垃圾站点均已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覆盖,共有13处配有分类亭的垃圾转运站、6处生活垃圾分类房、30处分类收集点、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2处大件垃圾暂存点。各乡镇(街道)共设置垃圾分类亭190个、分类垃圾桶1.9万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县公共机构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机关带头月”活动,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在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县住建局积极指导住宅小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圣都名邸、京投馨和苑、微湖佳苑等小区垃圾收集点均已升级为生活垃圾分类亭。创达商务大厦等机关办公区及县医院、汽车站、供销大厦等公共场所也均具备分类收集设施。同时,积极响应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村庄)”活动。

(四)落实保障责任,做好分类运输。目前,我县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运输已进行市场化运作,共配有餐厨垃圾收运车3辆,有害垃圾收运车1辆,其他垃圾收运车58辆,可回收物收运车1辆,实行分类运输。其中,城区餐厨废弃物已委托邹城旺能利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每天定时定点进行专项收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已委托微山县建立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收运,清运服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五)坚持因地制宜,完善分类处理。因我县暂时不具备有害垃圾处理条件,在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设置了有害垃圾暂存点,后续转运至专业处理机构进行处理;针对可回收物,采取人工破袋,二次分拣的模式,对可回收物分拣和收集存放,全县共建设1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其他垃圾直接运至我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城区宾馆、酒店、食堂、食品生产等共计587家单位的餐厨垃圾由邹城餐厨垃圾处理厂统一收运处理;商务部门落实塑料制品减量,在苏果、好客多、龙顺等超市设置可降解购物袋免费扫码领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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