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757491614L/2023-03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处置公告
成文日期: 2023-1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对微山美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公告

来源: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5:39 浏览次数:
分享

2023年9月13日我局收到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3-SY-3176,显示在清江浦区阿妹百货商贸店抽取的“小布丁冰棍”,标称生产企业为微山美旗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我局对该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样单编号为XBJ23320812922133121ZX的“小布丁冰棍”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清江浦区阿妹百货商贸店抽取的“小布丁冰棍”,标称生产企业为微山美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06-24,产品规格:32克/袋,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接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3日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3-SY-3176)送达至该单位。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成品库未发现生产日期为2023-06-24的“小布丁冰棍”。

(三)行政处罚情况。

该单位确认签收了“小布丁冰棍”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3-SY-3176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认可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经查,该单位2023年06月24日该单位共生产“小布丁冰棍”90箱,销售价格为11元/箱,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库存。接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 ,该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发布了《不合格产品产品召回公告》,要求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并召回已销售的产品。本案涉及货值金额990元,违法所得990元。

该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的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7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90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该单位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原因排查,确认不合格原因为人员卫生管理、空气消杀、出厂检验落实不到位、设备机器消毒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大肠菌群超标,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设立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各项食品管理制度;二是改造化验室,培训化验员,切实提升出厂检验水平和能力,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出厂,坚决做到不检验合格后不出厂;三是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四是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产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政府热线12345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9

关于对微山美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公告.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