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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微山县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16:40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入法是一大亮点,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近期,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巡查,重点查看相关企业是否开具或保存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等。

2023年10月20日,我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联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对微山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当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年11月14日,我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联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再次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逾期仍未按要求整改,随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一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400元的行政处罚。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可查、可看追溯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生产者、承诺依据等信息,是农产品的“身份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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