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MB2858967H/2023-032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成文日期: | 2023-11-1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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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的总要求,着力抓好政治建队、改革建队、科技建队、人才建队和依规建队,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整体救援能力水平,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 二是坚持“两个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围绕快救人、多救人、减少财产损失的目标要求,大力提升队伍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三是实行共建共管。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负责,明确国家、地方、企业各方责任和义务,协同推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队伍建设。 四是发挥专业优势。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专业救援能力建设,打造适应国家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需要的专业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在立足本职的基础上适度拓展应急救援服务领域。 五是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优化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布局,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实战化训练演练,依靠科技装备提高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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