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MB2858967H/2023-032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成文日期: 2023-11-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二)

来源: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10: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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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草过程

《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始终把握站位要高、研究要深、发现问题要准、解决举措要实的要求: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在全面开展书面调研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现场实地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革座谈会,召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依托单位(企业)代表,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新时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建设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推进队伍高质量发展、更好担负起处置重特大事故灾害救援任务等,深入座谈研讨、研究对策措施。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意见》起草过程中,在征求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单位的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及依托单位、安全生产协会的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就收到的所有反馈意见,逐条认真研究,大部分予以采纳吸收,使《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措施等最大限度地符合实际、切实解决问题,最终实现促进队伍整体能力提质升级的目标。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开展并通过了《意见》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三是注重统筹衔接。《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聚焦于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围绕队伍的职责使命、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展开,与《“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总体方案》相衔接,同时推动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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