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329049W/2023-038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评优奖励
成文日期: 2023-10-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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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美德少年”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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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学区、教育集团,县直及民办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 32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济教函[2023] 171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开展微山县“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10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全县拟选树微山县“美德少年”60名,根据各学校中小学在校学生数确定推荐名额(附件1),由县教体局筛选后选树为县级美德少年。各学校推荐人选要兼顾评选类别,避免过于集中。前期已被推选为省级美德少年的学生,不再参评市级美德少年。

四、实施步释

(一)学校组织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微山县“美德少年”推荐表》(附件2)报送县教体局。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县级遵选推荐。2023年11月1日前,县教休局将组织遴选11名“美德少年”报送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发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选树活动全过程,并将流程资料存档,确保组织实施和推选结果公平公正,确保推选的“美德少年”事迹真实可信、有代表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美德少年”推选活动,主要目的是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弘扬美德,学习榜样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公众号,校报校刊以及本地电台、电视台、“两微一端”等渠道,及时宣传本地本校“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选树广大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

请各单位将评选材料(附件2、附件3)于10月30日前报送县教体局基教科。

联系电话:3181186,3181187

邮箱:wsjjk2010@163.com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23日


关于组织开展微山县“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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