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MB2858967H/2023-012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 |
成文日期: | 2023-05-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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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加之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活跃,交通运输繁忙,人流、物流、车流剧增;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抓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严格落实国务院“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对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保持清醒认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树牢“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深入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1.烟花爆竹领域。要严把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准入,切实组织开展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零售店(点)明火管理、用电管理、消防器材配备和店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内容,并从严查处零售店(点)涉及“两关闭”“三严禁”和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流向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仓储安全管理,检查是否存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改变设计用途、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领域。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两客一危一大”车辆、城市客运、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落实企业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旅客行包检查,严防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冬季恶劣天气客流聚集的应急保障。合理安排班次,遇有恶劣天气不能保证运营安全的,一律停止营运。水路运输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南四湖等水域运营客船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客运船舶禁限航制度。落实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查严惩客渡船超载、超员,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 3.文化旅游领域。文旅、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节日期间市场安全形势,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人员聚集、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4.煤矿领域。发改、应急等部门要统筹好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产能、超强度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驻矿盯守制度,持续强化专家交叉驻矿,重点跟踪重大检修、动火作业、安全培训等措施落实,督促煤矿从严落实矿领导值班、带班下井、事故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制度。 5.危化品领域。应急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防范措施。 6.建筑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工程,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整治深基坑、脚手架等安全隐患,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恶劣天气要停止室外露天施工。要规范施工工地宿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及火灾事故发生。 7.消防领域。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牵头作用,扎实开展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抓好居民社区、“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占用疏散通道、违章搭建、违规住人”等问题,全力预防“小火亡人” 。消防、公安、文旅、民政、教体等部门要紧盯宾馆饭店、车站商场、疗养、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中小学校、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降低火灾风险。 8.森林防火方面。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查队伍、各级瞭望人员要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管护、瞭望观察。对名胜古迹、国有林场等重点部位,要划片包干,盯紧看牢。自然资源、应急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发现火情迅速处置,灭早灭小,确保安全。 9.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作用,对非集中供暖户开展登门入户、隐患排查、逐户发放“明白纸” ,特别是要聚焦出租屋、拆迁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不断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迅速行动,结合各自行业薄弱环节和季节特点,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本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春节期间,特别是元宵节期间要加强孔明灯的安全管理,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巡查,对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相关违法人员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要认真做好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消防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发生险情及时处置、科学施救,严防事故扩大。 四、要提前谋划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全体员工上好开工安全第一课,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思想上继续绷紧神经、措施上更加精准有力,保证复工复产的每一个环节规范、严格、有序开展,筑牢复工复产期间的第一道防线。要提前谋划,强化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指导和监督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检查企业是否制订了复产复工方案,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3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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