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具体要求 | 完成时限 |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 |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围绕“两高”行业、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 | 全年 |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 全年 |
(三)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拓宽鲁税通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
(四)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 | 县科技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 | 全年 |
(五)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 |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 | 全年 |
(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县发展改革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 | 2022年10月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 全年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主动公开实施传统消费升级行动相关政策,加大“惠享山东消费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 | 全年 |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 | 定期更新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 全年 |
县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 全年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全年 |
(七)精细化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全年 |
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单位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 | 全年 |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全年 |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 2022年6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
(八)高质量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 | 全年 |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 | 全年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 | 全年 |
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 全年 |
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全年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 | 全年 |
县民政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 | 全年 |
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 全年 |
(九)做好2022年重点任务承诺事项公开工作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5%。 | 2022年底 |
县发展改革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坚持“项目为王”,继续实行指挥部督导推进、县级领导包保和项目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挂图作战“红黄蓝”管理,强力推进总投资417亿元的130个重点项目,抓实开工项目投资额度、建设进度,保证按时竣工。 | 2022年底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银监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行动,持续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改革,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健全完善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流程更简、时限更短、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品牌。 | 2022年底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突出就业优先,精准兑现就业政策,年内开展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250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新增城镇就业2000人以上;实施全民参保精准行动,年内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5000人以上。 | 2022年底 |
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 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公路局 | 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坚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确保6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考核标准。 | 2022年底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12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遴选50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免费进修学习。持续深化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0万人以上。 | 2022年底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
| 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新增公办幼儿园18所、学位3970个,公办率提高6个百分点、达到70%以上。深入实施农村学校“双百工程”,新改扩建小学2所,增加学位1080个。建成县级托育服务中心,新增托位700个以上。 | 2022年底 |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局 | 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建设老年人食堂8处,实施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162户。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提高老年人冬季抵御流感能力。 | 2022年底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深入推进平安微山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社会治安满意度保持全市前列。 | 2022年底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消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提档升级现有消防队,逐步完善村级消火栓、取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窖等救火设施,有效提升火灾救治能力。 | 2022年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加快市政管网建设,新建燃气管网12公里,新增供气、供热面积各10万平方米,完成全县29751户燃气软管更新、18323户清洁取暖工程改造。 | 2022年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大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推进新河片区旧城和老运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年内7个社区交付上房,改造老旧小区5个,建成一批高品质住宅小区,建设智慧安防小区129处。 | 2022年底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强化城市管理,实施南部新城红菱街、微山湖大道过街天桥工程,加快推进商业街大修,提升改造城区人行道,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增设城区便民疏导点3处,引导零散摊点依法规范经营。 | 2022年底 |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 | 微山岛镇、昭阳街道、欢城镇、两城镇、南阳镇、高楼乡 | 整合旅游资源、优化管理服务,建设上级湖和下级湖快速旅游航线,打造湖东大堤精品沿湖观光线路,微山湖旅游区成功创建5A级景区,年底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 2022年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年内至少落地“按揭农(渔)业”项目2个。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流转,年内新流转土地5000亩以上,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实施农业助企攀登计划,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 | 2022年底 |
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培育壮大高效生态农渔业,新培育省、市、县级渔民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3家,建设休闲渔业公园2个,年内高效生态养殖面积发展到20万亩,打造江北最大的淡水渔业生态养殖基地,争创国家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县。举办“微山湖大闸蟹文化节”“微山湖小龙虾美食节”等节庆活动,创建省知名农产品品牌1个。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整县制项目,建设畜禽无疫县。 | 2022年底 |
县应急局 |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 | 2022年底 |
制造强市建设微山县指挥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 抓紧抓实干部助企攀登活动,全面推行“群长+链长制”,提升“231”产业集群能级,年内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20个,本年度实现工业技改投资4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8%。 | 2022年底 |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 大力开展全员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十强”产业到位内资50亿元,形成实物工作量20亿元,年内落地亿元以上十强产业项目18个,5亿元以上项目3个、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力争引进1个50亿元产业大项目。 | 2022年底 |
县科技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 | 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发展壮大微山湖微电子产业研究院等平台,新增市级以上研发平台5家以上。 | 2022年底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韩庄镇、微山岛镇、两城镇、鲁桥镇、马坡镇、高楼乡 | 进一步加强微山交通能力,京台高速微山岛连接线和济微高速微山段建成通车,全面完成京杭运河“三改二”等重点工程。 | 2022年底 |
二、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
(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 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2022年底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全年 |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全年 |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全年 |
探索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 | 全年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税务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全年 |
(十一)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全年 |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部门单位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 全年 |
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 全年 |
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 全年 |
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 全年 |
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全年 |
三、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辖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 2022年 6月底 |
县政府办公室、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 全年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 2022年底 |
(十三)规范化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县发展改革局、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局、县供电公司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严格执行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6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 | 2022年 6月底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局、 县供电公司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2年7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信息。 | 2022年 7月底 |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局、县供电公司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 2022年7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四、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
(十四)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全年 |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审查工作。 | 全年 |
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 全年 |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 全年 |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 全年 |
县司法局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 全年 |
(十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 2022年底 |
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 全年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县政府办公室 |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 全年 |
县档案馆、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 全年 |
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
(十六)强化工作保障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 全年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 全年 |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 全年 |
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 | 全年 |
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要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全年 |
(十八)抓好工作落实 |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对照各项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 2022年 5月底 |
要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2023年 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