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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来源: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8: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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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园区名称及概要:

名称:微山县船舶工业园规划

概要:

为了进一步增强微山县船舶工业的产业优势,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微山县拟在韩庄镇、留庄镇现有船舶工业基础上,设立韩庄船舶产业园和留庄船舶产业园两个船舶工业基地。

韩庄船舶产业园位于韩庄镇镇域中部,占地规模约130.4公顷,包含南北两个分区(现状8家船企所在及原微山湖电厂)。产业园东北侧紧靠现状104国道及京沪铁路,东侧为韩庄镇镇区。规划主要打造济宁港航集团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项目。

留庄船舶产业园位于留庄镇区西侧,距离镇区及104国道约1.5公里,占地规模约156.4公顷(2345亩),分为南北两个分区。北部地块北侧为北沙河,南部地块南侧为金山港区,两地块由留庄港区及荆河支航道分隔。园区距京杭运河主航道约2公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微山县船舶工业园规划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委托开展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 段书兵

联系电话:0537-822134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中环博宏(山东)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558036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规划方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给出规划园区源强预测结果,预测分析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园区开发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提出规划调整优化的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园区规划概述。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⑥规划调整的相关建议。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园区规划是否可行的确切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或中环博宏(山东)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微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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