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757491614L/2022-010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信息
成文日期: 2022-05-3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2号提案《关于重视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31 17:40 浏览次数:

杜洪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微山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建立了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学校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了监管人员、监管目标。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第一责任人职责,鼓励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

二、量化评级、科学监管。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实行动态监管。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检查表》每季度进行检查,根据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检查结果给予A/B/C等级评定,量化等级为B、C的,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采取季度检查与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检查频次和食品安全抽检频次。督促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卫生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加工操作管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食品留样等有关制度、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保障学生“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县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每年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要求各学校食堂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县局统一印制下发了“培训记录本”和“培训教材”,要求每年务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3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