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山县南四湖管委会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全面部署禁渔工作 |
||||||
|
||||||
(南四湖禁捕工作动员会) (南四湖禁捕工作专项执法行动誓师大会) “劝君不吃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为科学合理利用南四湖渔业资源,促进我县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南四湖水域严格落实禁渔期管理制度,3月10日至6月30日,南四湖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南四湖管委会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禁渔期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南四湖管委会紧紧围绕禁渔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禁渔方案,搞好部署动员,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推进禁渔工作有序开展。3月11日,组织开展禁捕工作宣传和专项执法巡查活动,分管副县长带队,委领导班子参加,出动执法人员70余名,执法船(艇)10余艘,迅速掀起禁渔监管执法高潮,为全面禁捕开好头、起好步。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禁渔期开始前,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各执法中队深入涉湖乡镇、渔村开展禁渔宣传,在村居公告栏张贴禁渔通告400份,湖区主要交通路口、沿湖明显位置悬挂横幅150幅,发放禁渔相关法律法规明白纸1000余份。利用执法车(船)循环播放禁渔规定,将禁渔宣传融入日常执法工作,在湖区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执法巡查。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最强部署、最实举措迅速开展禁渔工作专项行动。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对重点水域开展突击检查,督察中队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督察力度,11个执法中队对各辖区开展日常昼夜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湖违法生产行为,在湖区形成高压态势。禁渔期以来,查办非法捕捞案件5起,清理取缔网箔、地笼等各类渔具300余个(套),有效遏制了违法捕捞行为,同时为下一步开展南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打基础做铺垫,有效维护南四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禁渔执法巡查) (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查获违反禁渔规定非法捕捞行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