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监督检查、介入诊疗放射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主题活动、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行动。
(一)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2022 年 4 月至 10 月。
2.范围:全县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
3.主要内容: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职责,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医疗美容县场环境。
4.专业牵头:医疗卫生监督科。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2022 年 4 月至 10 月。
2.范围:全县范围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3.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风险排查,紧紧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强化法律责任、监督机构普法执法查处违法行为”为总的工作思路,以“送一堂法律课、发一张明白纸、签一份依法执业承诺书、开展一次专项自查、组织一次执法专项核查”为工作措施,重点制止纠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
4.专业牵头: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2022年 4 月至 10 月。
2.范围:全县的医疗卫生机构。
3.主要内容: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职责,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构建健康有序的医疗美容县场环境。
4.专业牵头:医疗卫生监督科。
(四)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职业卫生监督科安排
2.范围:全县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主要内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和符合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情况。通过开展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技术服务进行延伸检查。
4.专业牵头:职业卫生监督科。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公共卫生监督科自行安排
2.范围:全县注册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抗(抑)菌制剂机构。
3.主要内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消毒产品生产使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消毒产品生产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秩序和抗(抑)菌剂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
4.专业牵头:公共卫生监督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蓝盾行动”既是省、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也是守正创新年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要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蓝盾行动”各专项行动内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执法实效。
“蓝盾行动”作为关注民生热点和执法重点、提升监督执法效能的载体,要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并视情况公布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有影响力和威慑力的案例,有效规范全县卫生行业秩序。
(三)强化督导和统筹协调。
各科室要把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执法效能。大队定期开展“蓝盾行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稽查,确保专项行动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加强普法宣传。
在监督执法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监督执法一并开展普法“五进”宣传活动,引导被监督单位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做法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引导公众健康消费,相关行业依法规范经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认知感、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