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2-03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执行效果评估 |
成文日期: | 2022-12-2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县人社局关于《微山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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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要求,对《微山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2022年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实施效果分析 本办法重点围绕微山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充分考虑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领域)分布,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和保障措施,力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全县人才工作新发展新突破。根据办法精神,已启动新一批微山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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