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MB2858967H/2022-024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成文日期: 2022-11-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安委办印发通知 要求立即开展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来源: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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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一系列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微山县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前,在全县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临近年底,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可能为赶工期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极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安全风险增大。加之冬季受低温、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居民取暖用气用电用火频繁,交通出行、火灾等安全风险加剧,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市内外事故教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前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组织领导,超前分析研判,拧紧责任链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要周密组织,统筹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立即组织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的通知》(鲁安办字〔2022〕37号)要求,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环节监管,对查出的问题隐患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和异地执法、交叉执法行动,按照“三个必须”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法律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要求,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涉尘涉氨重点工贸、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及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微安办字〔2022〕71号)要求,严格复工复产安全验收,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坚决依法严惩。

三要强化措施,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重点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和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宣传发动网格员、包村干部等人员力量,拓宽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信息收集渠道,要动员广大民众、职工积极参加隐患排查和举报行动,引导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县安委会督导组将根据被督导地区实际,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把安全风险大、监管力量薄弱的企业、单位、区域列为优先和重点督导对象,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对在大检查活动中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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