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MB27879000/2022-035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乡村振兴局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及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0-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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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和解读】(微乡振字〔2022〕10号)2022年度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来源:微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10-18 15: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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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度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今年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任务目标是?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

1.帮扶对象年度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一是采集更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务工等状况。

二是采集更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自然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

三是采集更新出列村(包括所属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集体经济收入、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等。

采集更新以上信息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分类管理。按照各乡镇(街道)实际和需求,根据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认定标准,采取入户核实与数据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进行逐户摸排,并采集更新全国系统内收入等相关信息。符合标注条件的,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的程序进行认定。11月23日前,《拟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由乡镇(街道)报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逐级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再由省乡村振兴局审定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处理。

3.监测帮扶对象动态调整。对经排查发现符合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认定,采集基本情况、致贫返贫风险、家庭收入等相关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对以往认定的监测帮扶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评估,致贫返贫风险消除且不存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能力且需要长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的,过渡期内原则上不标注“风险消除”。

(二)“三单”信息采集

在帮扶对象采集信息的基础上,形成享受政策清单、帮扶成效清单和帮扶情况清单。同时,规范整理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户户内档案资料,及时更新《帮扶手册》。

(三)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本次集中排查是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同步要求开展的。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重点区域。主要包括:上半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帮扶对象数据清洗等渠道反馈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监测帮扶对象较为集中的乡村,过去有脱贫人口但目前无监测帮扶对象的乡镇(街道)。

2.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

3.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帮扶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对整户无劳力、需要长期兜底的监测帮扶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帮扶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等问题。

二、本次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进度安排是什么?

(一)培训部署。10月13日前,县乡村振兴局召开会议,解读县级工作方案,培训部署有关工作。10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制定方案并培训到镇村干部。

(二)信息采集和集中排查。10月15日起,从全国系统打印各类信息采集表格,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和集中排查;11月13日前,完成监测帮扶对象集中排查、动态调整等各项程序,以及各类帮扶对象的信息采集更新;11月23日前,完成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分类管理,县局汇总“脱贫不享受政策”名单报市乡村振兴局审定。

(三)数据录入。10月15日起,县局根据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信息录入;11月3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关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录入功能。

(四)工作调度和实地督导。10月中旬起,县局对各乡镇(街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录入工作进行调度。期间,开展实地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数据分析和清洗。11月15日起,各乡镇(街道)要开展数据信息全面自查,及时修改问题,提升数据质量。12月上旬,省市县乡村振兴局结合集中排查情况,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清洗,将发现的疑似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12月2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关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

(六)全面总结。结合全年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梳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在此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

三、今年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同时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任务量,统筹安排好工作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压实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随意搭便车,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要注意方式方法,强化部门协作,用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核实,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结合实际完善信息采集和排查方式。要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统筹谋划,压茬推进,确保按时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把工作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各类人员认定标准,要综合利用已经建立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农户自主申报、干部日常排查等预警信息渠道,对排查发现生活困难的农户,逐户分析研判,确保符合标准的监测帮扶对象应纳尽纳。要紧盯省市县反馈各类疑似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政策文件和解读】(微乡振字〔2022〕10号)关于2022年度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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