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579375046G/2022-021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环境卫生
成文日期: 2022-10-1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城区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0-14 11: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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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环境卫生标准化、精细化和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环卫作业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环卫从业人员的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城区环境卫生再上新水平,针对我县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任务,结合当前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内容包括城区保洁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河道及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管理。

一、城区主次干道分级保洁管理

(一)保洁普遍标准

1、每天7:00(冬季7:30)之前完成道路普扫;

2、达到“六净八无”即:路(地)面净、路沿净、下水道口净、树坑净、墙根净、果皮箱环卫设施净,无漏扫、夏季无积水(冬季无积雪)、无尘土、无纸屑、无建筑渣土、无瓜果皮核、门前无明显污物、无人畜粪便;

3、严禁焚烧垃圾及枯枝落叶。

(二)道路等级划分及作业要求

1、一级道路保洁路段等级划分条件

⑴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事地段;

⑵主要旅游点和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⑶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⑷平均人流量为6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⑸主要党政机关所在路段。

2、一级道路保洁作业要求

道路机扫率100%;车行道路面浮尘小于15克/平方米,人行道小于20克/平方米,垃圾落地时间不大于15分钟;正常天气洒水次数不低于6次/天,大风、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适当增加。

⑴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洗扫车和雾炮抑尘车等配合作业。

⑵遇大风、扬尘、雾霾等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全天不间断洒水、冲刷和喷雾降尘。

⑶洒水时不得漏洒(漏冲),作业结束后,应做的路面、路沿石、交通隔离带及相关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⑷清洗作业要以人工洗刷与机械化洗扫相结合,以消除路面的积尘、砂石、污迹。

3、二级道路保洁路段等级划分条件

⑴ 城区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

⑵ 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⑶ 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⑷ 平均人流量为30-60人次/分钟的路段;

⑸ 有固定公交线路通过的路段。

4、二级道路保洁作业要求

道路机扫率不低于80%;车行道路面积尘不高于25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35克/平方米;垃圾落地时间不大于30分钟;正常天气洒水次数2-4次/天,大风、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适当增加。

⑴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洗扫车和雾炮抑尘车等配合作业。

⑵遇大风、扬尘、雾霾等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全天不间断洒水、冲刷和喷雾降尘。

⑶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洗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⑷穿城区的国、省道随时调动干吸车对抛洒的砂石进行吸扫并配合洒水降尘。

5、三级道路保洁路段等级划分条件

⑴ 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⑵ 居民区之间的支路;

⑶ 城郊结合部和连接城区与周边村庄的路段; 

⑷ 人流、车流一般的路段。

6、三级道路保洁作业要求

路面无明显浮尘和沙粒;垃圾落地时间不的超过30分钟;正常天气也要按具体情况适当洒水降尘。实行定人、定岗、定时保洁,保洁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道路绿化带及公园广场保洁要求

(1)绿化带、花坛内,无纸屑、烟头、砖头、石块、堆土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绿化苗木、树木上无刻划张贴、悬挂物、垃圾纸袋等;

(3)广场内的环卫设施要每天搽洗干净,保持整洁。

三、城区河道保洁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城区河道保洁要求

1、沿河两岸没有成堆垃圾,不设垃圾站点;坚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污水直排口,控制有害水生植物的滋生环境;

2、各物业公司在做好对河道日常保洁的基础上,管控好水葫芦、水花生等有害植物的打捞,防止因有害水生植物的过度生长污染水体;

3、做到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挂,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淹病死动物,确保水面流畅;

4、在有害水生植物的集中爆发期,夏秋季节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打捞,简短晾晒后清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集中整治活动的费用环卫处根据各区的工作量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二)城区河道保洁责任分工

河道保洁工作实行物业公司片区管理,在一个保洁片区内的河道由本物业企业负责,穿过多个片区的河道分段管理。

1、老运河。微矿路至青山路段由振兴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唐芳振);青山路至省道104段由福润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李华国)。

2、航道河。湖东大堤至老运河段由振兴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唐芳振)。

3、小新河。微矿路至青山路段由富源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王聪);青山路至省道104段由福润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李华国)。

4、五公尺河。小新河至微山湖大道段由富源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王聪);微山湖大道至国富街段由德力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闫闯)。

5、城北河。老运河至戚城街段由振兴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唐芳振);戚城街至微山湖大道由富源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王聪)。

6、寨子河。老运河至新薛河段由福润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李华国)。

7、开发区范围内的其他小河汊由德力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闫闯)。

8、南部新城其他河道及河汊由福润物业公司负责(责任人:李华国)。

四、公厕管理及保洁要求

1、公厕标志牌和导向牌设置醒目,标示规范,符合CJ/T13-1999要求。

2、设施完好无损,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公厕内的照明灯具、洗手器皿、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完好,保持洁净。

3、地面清洁、无积水。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无积灰、蜘蛛网。

4、蹲位、小便器整洁,无水垢、尿垢、粪迹,上下水通畅。

5、整个公厕内要定时消杀灭蚊蝇,打除臭剂消除异味并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消杀除臭情况。

6、公厕要做到24小时开放,早7点至23点随时保洁。

五、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要求

(一)垃圾转运

1、各住宅小区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垃圾要投放在本小区或单位自建自用中转设施内等待统一清运。

2、城区零散居民和环卫工人收集的垃圾统一运送到各片区设置的固定或临时站点。

3、对背街小巷和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各物业公司要落实定时上门收集。收集车辆要干净整洁、密闭运送。

(二)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点管理

1、城区各住宅小区及单位内自设的固定或临时转运站点由小区物业或单位自行管理使用和资金投入。

2、城区各路段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和临时设置的桶组由所在保洁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管理。接纳服务范围内的城区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对分散居住的平房居民物业公司安排环卫工人定时上门收集。

3、固定垃圾中转站内外场地要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存的污水。随时把污水冲洗到污水管道中。

4、垃圾中转站要做到室内通风良好,无明显恶臭,墙壁、门窗无积尘、蜘蛛网。

5、道路边上临时设置的桶组要有专人管理随时擦洗,保持桶组外观整洁干净。桶满后要及时联系清运,做的随满随运、日产日清。

6、蚊蝇滋生季节要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消杀和除臭作业,做好消杀除臭记录。

7、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

(三)运输车辆管理

1、生活垃圾的清运采取专用车辆运输,密闭收运,并配备防滴漏、防抛撒等环保设施。

2、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过程中要填写清运清单,明确记录清运车辆、人员、时间和行车路线。以方便对跑冒滴漏的责任追溯。

3、车容车貌应整洁美观,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

4、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六、垃圾处理

(一)磅房管理

(1)严格执行垃圾清运车辆称重“一车一杆一签字”制度,清运车辆进入磅面后进行称重,驾驶员在过磅记录上签字确认后,升降杆升起,车辆进入填埋区倾倒垃圾。

(2)安全检查,清运车辆在过磅过程中,由磅房值班人员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带烟火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以及车辆是否存在渗滤液滴漏情况。

(二)填埋区管理

(1)严格按照垃圾处理技术要求,及时对倾倒的垃圾进行摊铺、压实、覆盖。

(2)填埋区实行分区作业,将填埋区进行细化划分为南、北两大作业区,每个作业区再划分为10个小作业区,按照作业区划进行轮流填埋。

(3)严格控制日常作业面垃圾暴露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对不使用的作业区用HDPE膜进行覆盖,每天作业完成后对日常作业面进行覆盖。

(三)污水站管理

(1)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操作规范操作设备,认真细致填写运行记录表并做好存档工作。

(2)严格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委托正规污水监测机构按照中水每月一次、地下水每半年一次标准进行监测,做好水质监测报告的存档工作。

(3)全面做好中水排放使用记录,中水排放使用分为进入污水管网、冲洗道路、绿化浇灌、消杀除臭用水等形式,凡从中水池内抽取的中水一律进行登记,并注明用途。

(四)消杀除臭管理

(1)消杀除臭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喷洒6次,喷洒时间为06:00、09:00、11:00、15:00、17:00、21:00。喷洒顺序为先进行消杀药品喷洒再进行除臭剂喷洒。

(2)消杀除臭人员在作业时须佩戴防护面具,确保安全。

(3)如遇阴、雨天气,空气扩散条件较差时,适当增加除臭剂喷洒次数,防止垃圾气味扩散影响周边环境。

(4)认真做好消杀除臭记录,对消杀除臭所有药品名称、数量应详细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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