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政字〔2022〕38号 关于《微山县驩城镇龙珠新村、苏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10 16: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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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驩城镇龙珠新村、苏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驩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复驩城镇龙珠新村、苏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驩政呈〔2022〕1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微山县驩城镇龙珠新村、苏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驩城镇龙珠新村和苏河村管辖范围,共计两个村,土地总面积为670.89公顷。

二、规划期限:2021—2035年。

三、村庄发展定位为集聚提升类村庄。作为传统煤炭资源型村庄,在转型发展中,聚焦采煤塌陷地治理,抢抓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机遇,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山东省低碳发展乡村典范。支持两村依托采煤塌陷地治理后形成的独特自然生态系统,构筑绿色生态本底;提质升级发展采煤塌陷地“光伏+”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林果业、畜禽业、渔业、文旅业等生态产业,并构建循环产业体系,推动“生态洼地”变身绿色低碳的“产业高地”;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村庄建设和村民生活,建设宜居美丽乡村。

四、你镇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执行,龙珠新村、苏河村村域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要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加强区域内历史文化特色的传承;要切实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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