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要当心,森林火灾的罪与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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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对母子 原本是去野外祭祖 结果却要赔偿他人595899元 母亲还获刑8个月 缓刑1年 近日,法院判了…… ,时长00:44 2021年3月28日 吉安市的邓女士和儿子康某 到野外祭拜祖先 燃烧的纸钱和鞭炮的火星 引燃了周边的垃圾站、废品收购站和草地 共造成他人近70万元的财产损失 其中,造成晏某经济损失共计595899元 近日,经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 邓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判处邓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赔偿晏某经济损失476719.2元 判处康某赔偿晏某经济损失119179.8元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 大家野外用火要格外小心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如果烧了山林、他人财物 还要面临赔偿 甚至牢狱之灾 这些森林防火常识你需要掌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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