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34956B/2022-020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微山县人社局局长田向阳解读《微政办字〔2022〕2号关于印发微山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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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目前,我县印发的《微山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微政办发〔2013〕6号)已于2018年3月15日失效,不能满足当前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选拔培养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依据 依据《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33号)《济宁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济政办字〔2018〕141号)等文件,制定办法。 三、主要内容 《微山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共分六部分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对县首席技师的基本概念、选拔时间、选拔人数、实施主体作出规定。微山县首席技师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人数一般不超过10名,管理期限为4年。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范围规定选拔人选应具备的职业资格,重点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相关企业中选拔。同时从所获奖项、技术水平、传技带徒等方面对选拔条件作出规定。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 (四)待遇。在管理期限内,每人每月享受县政府津贴1000元。同时在健康查体、培训交流等方面为其创造良好条件。 (五)管理。对管理期内首席进行年度考核,对首席技师的职责和义务作出规范,对取消资格并停止相关待遇的情形作出规定。 (六)附则。规定了文件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施行时间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文件: 微政办字〔2022〕2号 关于印发微山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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