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049W/2021-01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湖区校办幼儿园师资力量的建议) |
||||||
|
||||||
我县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和市编办《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测算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保证县域内事业单位总数不增的前提下,各乡镇(街道)整合中小学布局,使用撤销的小学数,为各乡镇(街道)设置了1所中心幼儿园。市编办下达给我县幼儿园教职工编制315人,县实验幼儿园使用108人,将剩下的207人按照办园规模分别下达到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同时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等文件精神,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控制总量数1772人。 县教体局高度关注农村湖区校办幼儿园师资配备工作,根据《关于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鲁编〔2016〕13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济宁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行意见》等有关规定,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90人。并按照申报岗位及时分配到各乡镇幼儿园。 县教育和体育局遵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规定,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以保持乡镇湖区校办幼儿园人员稳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学前备案制人员招聘力度,以逐步充实乡镇校办幼儿园师资。各乡镇可以结合学区内师资特点,将部分适合学前教育并自愿选择学前岗位的教师调配到幼儿园工作,以充实学前师资力量。 同时我县将积极组织和选送农村湖区幼儿园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和省级、市级培训项目,采取多种模式大力开展农村湖区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力度,着力支持湖区幼儿园教师提升学科教学能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