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微山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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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青兰高速与京台高速相交的泰山枢纽立交,向南经泰安市、济宁市、枣庄市进入江苏境内,终点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南的鲁苏界主线收费站。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网络,适应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交通量不断增长的需要;是实施国家和省区域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需要;是坚持以民生为本,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需要,是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中的“九纵五横一环七连”中的“纵七”线。在线路规划设计及实际踏勘确定时,设计单位充分开展了土地利用调查,综合考虑了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基本原则,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占用,对生态保护区的进行避让,但因该项目用地规模较大,从选址的唯一性和特殊要求方面出发,项目确需占用微山县允许建设区范围外部分土地,无法完全避让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规定,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确需局部修改《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于2021年3月16日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微山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行听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 听证事项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微山段)在微山县内占地总面积11.0453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面积10.8466公顷(耕地10.543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326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1987公顷。规划局部修改共涉及9个行政村,包括韩庄镇北张庄、北周庄、河西庄、后张阿村、刘林村、新庄、新庄村7个行政村;微山岛镇里张阿村、大西庄2个行政村。 该项目选址在微山县韩庄镇和微山岛镇,已经列入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但因线路走向微调,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11.0151公顷。拟将规划农用地面积11.0151公顷调整为规划公路用地。该项目是省级重点项目,因此该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级规划预留的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指标解决。 对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微山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 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与听证会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参加听证会代表需熟悉规划调整区有关情况,并了解微山县经济发展状况。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1年3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听证会事项和听证申请情况,我局将随即抽取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四)听证会代表一旦被确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会 并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定无误后当场签字;听证代表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听证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 (五)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六)报名地点: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 联系人:裴真 联系电话:0537-8231266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下午17时 听证时间:2021年3月16日 上午10时 听证地点: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8日 附件: 京台高速(微山段)规划修改听证村庄名单
京台高速(微山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听证村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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