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148755/2021-04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1-12-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6号提案《关于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
||||||
|
||||||
张吉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与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完成《微山县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2018-2025年)》,并充分发挥县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初步形成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各年度省、市确定的治理任务目标。省政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地,在项目实施初期,属地镇街和煤炭企业积极与当地村委对接,在充分尊重当地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可研、规划编制,我县在付村街道、夏镇街道、欢城镇、赵庙镇均实施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对项目区采煤塌陷地实施初期工程,使水渠贯通、鱼塘规整、道路平整通畅,后期交由当地镇街或企业配套实施渔业养殖、旅游观光、田园综合体等产业,充分发挥了采煤塌陷地治理成效。 欢迎您继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