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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民政局关于全面排查整治民政领域涉企服务违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来源:微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08: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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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了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收费敛财等问题的督查情况。省、市、县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94号)、《关于开展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95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务必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开展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民政领域涉企服务违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敛财等问题。(1)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有关部门对县管协会商会进行抽查检查。(2)对县民政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微山县慈善总会、微山县社会工作协会、微山县微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微山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微山县易传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中心、微山县殡葬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检查。

牵头单位:县社会组织管理局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

(二)全面排查整治是否存在涉企优惠政策和疫情期间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照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以及我市制定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52条、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4条等,重点排查:(1)是否及时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网上备案等扶持政策措施,是否支持和协助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2)是否认真落实全县民政系统重点工作攻坚、决战决胜兜底脱贫会议部署,建立完善各类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和关爱服务制度措施;是否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求,对各类民政兜底保障对象实行全面、及时、精准保障。(3)是否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实行“先救助、后认定”;是否对符合退出低保条件的人员落实3至6个月的渐退政策;是否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民政兜底保障对象加强走访探视,给予必要帮助;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调动社区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困难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县社会救助中心。

(三)全面排查整治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1)看婚姻登记、殡仪服务等单位及养老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是否存在违反政府制定价格的相关规定向服务对象超范围、越标准收费等问题。(2)看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单位有无违法违规依托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向服务对象提供经营性服务、强制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和捐赠赞助、乱罚款等问题。(3)看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强制会员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问题,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和阻碍会员退会或违规收取会费、赞助费、服务费、中介费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县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局属各单位

(四)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问题。(1)看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利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发证,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等问题。(2)看行业协会商会在自行举办的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中是否征得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有无违规冠以“微山县”“微山”“全县”等字样。(3)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有无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其他任何费用。

责任单位:县社会组织管理局

(五)全面排查整治是否存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等问题。(1)看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按照规定报批。(2)看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3)看有无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4)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财务支出管理是否严格,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5)看是否认真落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的要求,有无开展对推动工作无实际意义或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评比达标表彰。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社会组织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六)全面排查整治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存在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彻底的问题。(1)看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和挂靠关系是否全面取消,是否依然存在利益链条。(2)看行业协会商会是否还没有剥离行政职能,是否存在“只脱责任不脱利益、不脱业务”的问题。(3)看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职责交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承担。(4)看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是否将自身应承担的经费转由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负担,继而转嫁市场主体承担,进行违规收费。(5)看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6)看有无在行业协会商会报销财务支出款项,或向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借款。(7)看有无在职和退(离)休、辞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情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兼职的,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有无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获得其他额外利益和领取各种名目补贴等情形。(8)看各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有无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有效监管。(9)看行业协会商会有无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有效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县社会组织管理局

(七)全面排查整治是否存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1)看在民政审批服务中,有无态度生冷或“门好进、事难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问题。(2)看在民政执法监管中,有无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加重处罚或无理刁难等行为。(3)看有无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特权,要求企业或组织为其亲友安排就业岗位等问题。(4)看有无利用手中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贷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牟利等行为。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八)全面排查整治是否存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不到位的问题。(1)看在简政放权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做到“应放尽放、放无可放”。(2)看已下放的民政权力事项,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政策衔接、链条重塑和网上运行监管等制度措施,是否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和“一放了之”的问题。(3)看在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方面,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和群众投诉等问题。(4)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置行政权力事项前置条件和审批要件,是否存在实施行政权力过程中违规或变相收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吸取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敛财等问题教训,全面开展涉企服务违规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整治涉企收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县民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治。

(二)要压实责任。全县民政系统要把整治民政领域涉企服务违规问题,同推动落实中央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同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同解决民政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要迅速行动。这次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县民政系统要按照工作部署,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对照方案确定的八个方面排查整治重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要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防止反复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四)要强化监督。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搞变通、打折扣,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促进工作落实。

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请于8月12日前报县民政局。联系人:张冉,联系方式:0537-8221529,

电子邮箱:bgs666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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