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鱼类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成效显著
2008-7-4 17:56:50
微山县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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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放流工作是山东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的一部分,自2005年我省开始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以来,南四湖已连续4年不间断实施了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向南四湖投放了3000余万尾的鱼蟹苗种。同时,为使南四湖渔业资源得到更快恢复,自2007年起,南四湖及其贯通河道实施了百天禁渔,并规划布局了上下级湖各5万亩禁渔区。禁渔期自3月15日至6月25日,禁渔期内全面实施封湖休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禁渔水域从事捕捞、生产活动,不得销售违禁渔获物。禁渔期外,实施捕捞许可、捕捞限额制度,以保护南四湖渔业资源。 今年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总投资300余万元,于3月18日上午启动实施,历时4天,共投放草、鲂、鲤、 蟹等6个品种的优质苗种近1000万尾。微山湖鲤鱼、草鲂鱼、鲢鱼、鳙鱼、青鱼的规格控制在10-30尾/公斤,河蟹的规格控制在100-400尾/公斤。目前,放流鱼蟹苗种生长状况良好,肉眼见数量明显多于往年。微山湖鲤鱼、青鱼规格在35-40厘米,体重多在2斤左右;花、白鲢鱼规格已经达到30-35厘米,体重多在1.5斤左右,大者约有2斤;河蟹规格体重约有1.5两。 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和禁渔保护,南四湖内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野生鱼类种群结构得到优化,经济鱼类比例增大,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的生态效益已经显现。多年不见的银鱼、毛刀鱼、鳗鲡、鳜鱼等鱼类品种又重现南四湖,鲢鳙鱼、鲫鱼、鲤鱼等主要捕捞品种数量明显增多,今年上半年,湖内捕捞量达到 1.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8.3%。实践证明,开展南四湖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改善生物种群结构,加快渔业资源的修复,并对湖区稳定、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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