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组织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旅游业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并指导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引导全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信息网建设。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指导和组织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爱湖旅游管理所
独山旅游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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